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升创业项目的参赛水平,全面提升项目展示以及答辩技巧。根据工作安排,将继续组织选拔一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加入大中专毕业生优质项目培育训练营,给予项目辅导。表现突出的项目还将被推荐参加省市级的资助项目申报,有机会获得更多资金和资源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包括两类群体
1.厦门市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市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厦门生源)在校生;
2.毕业五年内(毕业证书时间为 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在厦创业或拟在厦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 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二)申报人已在或拟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
(三)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 (含30%)。
往年已获得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或市级优质项目资助的的不得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营资格。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人须通过网上申报,同时提交以下资料电子版:
(一)申报人身份证(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高校毕业生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主体资格证照)。
(三)学历相关材料
1.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或院校出具的全日制在校生证明;
2.境内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或院校出具的全日制毕业生证明;
3.持境外学历申报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创业项目计划书》(计划书模板可在公众号推文阅读原文处下载)。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2024年4月10日至11月30日)
项目申报人将申报材料发至协会邮箱xmiea@sina.com,备注优质项目训练营。申报操作过程如有疑问,可联系协会工作人员林副秘书长,联系方式0592-5200695,微信号:18650037689。
(二)资格审核(2024年12月31日前)
资格审核由协会秘书处联合专家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审核结果通过邮箱反馈方式通知项目申报人。
(三)项目辅导(2025年3月1日前)
针对入选优质项目培育训练营的创业项目,将采取集中辅导与个性化一对一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提供全方位的项目辅导服务。辅导内容涵盖政策解读、创新创业基础理论、市场调研方法与商业模式构建、商业计划书的撰写技巧、路演PPT的设计与制作、项目现场演示的要点、路演及答辩技巧,以及省市级项目资助的申报流程等。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人社创业服务部门、各在厦大中专院校、各创业孵化基地、各创业大本营、各创业指导专家、各会员单位、政策宣传志愿者通过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优质项目培育训练营宣传,鼓励动员创业毕业生积极参与,积极营造鼓励创业、扶持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本次优质项目培育训练营为公益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